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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珂大纺织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穆学团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6MA59CRBK7D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圣堂大街38号203房(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使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天市监处罚﹝2025﹞642号
2025年5月25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对广州珂大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四季被、绵纱夏被实施监督抽查,经检验,所检项目断裂强力、纤维含量不符合GB/T22796-2021、GB/T29826-2013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检产品所检项目不合格。经过调查取证,当事人对生产不合格产品质量的行为予以确认,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为1076元,违法所得142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645元,没收违法所得142元;合计罚没款787元。
645.00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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