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至尊夫人婚纱摄影楼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紫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224MA0HHEYH9A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武灵镇振华街9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1号
2023年8月29日,灵丘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灵丘县振华街314号的灵丘县至尊金夫人婚纱摄影楼(经营者:孙紫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0224MA0HHEYH9A)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后于2023年9月1日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部分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灵丘县至尊金夫人婚纱摄影楼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厅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灵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13
2
灵丘市监信罚字[2023]62号
当事人在公示2020、2021年度报告中于2023年4月12日公示了2020、2021年度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2020、2021年度报告。
2、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2020、2021年度报告。
3、山西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当事人2020、2021年度报告书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当事人2020、2021年度报告书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2020、2021年度报告。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