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艾贝拉烘焙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瑞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03MAALYCU46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万山镇原工业和商务局门面经开公司管理编号54-5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2024]19号
2023年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加工间操作台上所使用的乐焙银冠食品添加剂一瓶,生产厂家为广州市御品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出保质期,乐焙银冠食品添加剂是用于做蛋糕调色,当事人加工制作的蛋糕食品用于销售,认定当事人存在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违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上述过期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12元,因当事人无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销售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2月5日在铜仁市万山区艾贝拉烘焙坊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2、文书编号为万市监强制[2023]37号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
3、文书编号为[2023]37号万山区市场监管局财物清单1份。证明扣押财物的名称和数量;
4、2023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张瑞农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和货值金额为12元;
5、万市监延强202316号万山区市场监管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限期决定书1份;
6、 张瑞农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事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7、当事人申请委托销毁过期食品原料申请书1份;
8、万山区市场监管局送达回证1份,证明相关文书已送达;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万山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2024-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