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众卡之家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孟军 | 注册资本:9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228MA01E1AY98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觅凤路7号1号楼一层04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3
(2023)苏0113民初5652号
股东出资纠纷
江苏众卡之家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众卡之家科技有限公司,黄**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09
(2023)苏0113民初5652号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北京众卡之家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众卡之家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
2024-02-07
(2023)苏0113民初5652号
股东出资纠纷
江苏众卡之家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众卡之家科技有限公司,黄**
裁判文书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3
2023-07-09
(2023)苏0113民初5652号
股东出资纠纷
江苏众卡之家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众卡之家科技有限公司,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兴市监处罚〔2026〕2763号
当事人在2024年和2025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和2024年的年度报告。2025年10月21日和2026年1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当事人未在核准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