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车德辉注册资本:2334.25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800716614788A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55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3
(2025)冀0108民初86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华越医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5
(2025)冀0108民初86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华越医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3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4
2024-11-25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普康和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5
2019-08-21
(2019)桂0302民初9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桂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6
2019-05-08
(2019)桂0305民初12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7
(2025)黑0805民初5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6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璟泓万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3
2017-11-19
(2017)湘0304民催11号
申请公示催告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4
2017-11-19
(2017)湘0304民催11号
申请公示催告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5
2017-08-20
申请公示催告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6
2015-08-23
申请公示催告
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7
2012-06-06
申请公示催告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5
2023-01-20
(2022)黑08民终1103号
劳动争议
马**、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13
2022-07-29
(2022)黑0805民初729号
劳动争议
马**、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25
2019-11-11
(2019)桂0305执1148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桂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10-15
2019-08-28
(2019)桂0302民初9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桂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桂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532.2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2-18
2018-06-06
(2018)苏0102民催5号
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10-15
2017-06-24
(2015)沈和执字第2026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等与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12-20
2017-06-24
(2015)沈和执字第20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7-12-19
2017-06-24
(2015)沈和执字第20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12-04
2017-10-28
(2017)湘0304民催11号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6-10-20
2016-07-11
(2016)湘01民终3800号
离婚后财产纠纷
车*与翟*及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湖市监信监处罚〔2023〕76号
-
"该公司已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本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元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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