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鄂尔多斯市聚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占山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91564196555A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西经十路西纬八路聚能大厦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30
2021-07-09
(2021)陕0881民初25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李**、鄂尔多斯市聚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2-25
2019-12-23
(2018)内0627执125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鄂尔多斯市凯逸鑫资产置换有限责任公司、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12-04
2018-10-20
(2018)内0627执16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伊金霍洛旗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聚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李**、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12-20
2017-11-16
(2017)内0627民初13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伊金霍洛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刘**、鄂尔多斯市聚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李**、牛*、内蒙古创新远洋科技有限公司、王*、段**、鄂尔多斯市利嘉家居材料有限公司、高**、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4476517.6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康巴什市监处罚〔2025〕22-22号
鄂尔多斯市欣雨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94户企业(详见《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元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