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来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耿鹏龙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24MA0H03254R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街道麟绛西大街88号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屯)应急罚﹝2026﹞6号
2025年4月22日14时50分许,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屯留康庄工业园区1号工房屋顶光伏安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4•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施工单位山西来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山西来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应对山西来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案查处。
2025年4月22日14时50分许,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屯留康庄工业园区1号工房屋顶光伏安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4•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施工单位山西来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山西来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第九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50000.00元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