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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德勇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00551929553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荷泉路24号附属楼2号1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4
(2025)苏0509民初3506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唐**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贵州久源三为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姚**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
2021-12-17
(2021)黔0201民初4965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六盘水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3
2021-12-06
(2021)黔0201民初4965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六盘水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4
2021-09-16
(2021)黔0525民初294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奥速玛电梯有限公司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纳雍县人民法院
5
2021-08-26
(2021)黔0525民初294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奥速玛电梯有限公司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纳雍县人民法院
6
2021-03-19
(2020)黔0201民初708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贵州锦绣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7
2020-07-14
(2020)沪0116民初4786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上海盖普电梯有限公司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8
2020-07-03
(2020)沪0116民初4786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上海盖普电梯有限公司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金山
9
2020-05-21
(2020)沪0116民初4786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上海盖普电梯有限公司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
金山
10
2019-07-24
(2019)黔0201民初2094号
合同纠纷
六枝特区忠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姚**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0
2021-03-03
(2020)黔0201民初708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与贵州锦绣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09
2021-02-23
(2020)沪0116执3530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上海盖普电梯有限公司与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2-25
2021-02-25
(2020)沪0116执3530号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上海盖普电梯有限公司与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30
2020-12-23
(2020)黔0201执1304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六枝特区忠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30
2020-12-15
(2020)浙0503执1199号之一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沃克斯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0-23
2020-09-16
(2020)黔0201执异94号
合同纠纷
六枝特区忠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0-23
2020-09-16
(2020)黔0201执异93号
合同纠纷
六枝特区忠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0-09
2020-07-03
(2020)沪0116民初4786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盖普电梯有限公司与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7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8-31
2020-08-27
(2020)黔0201执702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行、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8-28
2020-08-10
(2020)苏0509执恢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市监罚﹝2023﹞227号
2023年9月14日和2023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分别对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康成和六盘水市景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龙强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核实,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7月2日对六盘水市景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时,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的确未经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该公司电梯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七条第二款“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要求。按照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与六盘水市景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约定,2台电梯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7月2日的维保费用为1250元整,即违法所得为1250元整。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依法提取的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姚德勇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市场主体资格; 2、依法提取该2台涉案电梯有效的维保合同复印件1份,该台涉案电梯的维保人员的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1份,证明该2台电梯的维保责任及违法所得; 3、2023年7月13日对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记录1份,下达的(钟)市监特令〔2023〕第37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对六盘水市景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的照片2张,2023年9月14日和2023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分别对六盘水三为科贸有限公司的受委托人李康成和六盘水市景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强进行的询问调查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确实存在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保电梯的行为。
罚款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1000.00元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