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徐佳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缪佳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421MA63UUDRXR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米易县白马镇挂榜街1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米市监处罚〔2026〕58号
当事人自述于2025年1月从一个流动商家上门推销时购进:1、南孚5号5盒(50粒/盒),购进价格97.50元/盒(1.95元/粒),销售价格2.25元/粒,至2026年3月9日销售了190粒,销售金额427.50元,货值金额562.50元;2、南孚7号5盒(60粒/盒),购进价格为97.50元/盒(1.95元/粒),销售价格2.25元/粒,至2026年3月9日销售了252粒,销售金额567.00元,货值金额675.00元。上述南孚碱性电池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此前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当事人购进上述南孚碱性电池时未索取供货商的资质及票据,也未建进货及销售台账,所以现在无法追回。综上所述,该案货值金额1237.50元,违法所得994.50元。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碱性电池:南孚7号6粒,生厂日期2023-12;南孚7号42粒,生厂日期2025-01;南孚5号6粒,生厂日期2024-08;南孚5号54粒,生厂日期2024-03。\n2.没收违法所得994.50元;\n3.罚款1237.50元。
1237.50元
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