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肃新上菱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芮俊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2MA7494KY98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之1号19层1907室(元富大厦)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2025〕141号
现查明:参与兰州唐怡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电梯维保的人员为刘建通、李军2人,电梯维护保养的记录方式为上传至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电梯维保服务平台的电子维保记录单。 经调查:(一)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发现当事人有3部在用电梯,现场查阅了3部在用电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设备管理记录本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2025年度中电梯《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记录》中没有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记载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封面不完整,2025年4月11日半月维保记录没有安全管理员的签字确认。 (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1、2、3号三部电梯对讲系统均无法正常使用;1、2号电梯的应急照明失效。 (三)现场用执法记录仪录制1、2、3号电梯影像。 (四)现场检查该公司监控影像记录仅保存七天的视频记录。 (五)现场提取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记录》封面照片、电梯应急照明照片、电梯对讲系统照片进行拍照取证。 (六)当事人与兰州沃庭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电梯保养合同书》,对该住宅小区的20部电梯开展维保工作。根据合同约定,每台电梯的维保费为4400元/台,20台共计:88000.00元。该合同包含税费,税费为4981.元;该公司驻点3人,三人的工资支出148800.00元,3人的社保支出57600.00元;合同约定免费更换300元以下的配件支出12351.00元。每年对每台电梯进行24次半月维保,4次季度维保,2次半年或全年维保,平时的应急救援和紧急故障处理,含有合同约定免费更换部时所产生的人工费。电梯维保费用未支付。我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该公司属于亏损状态,电梯维保工作总体入不敷出,没有盈利,无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因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使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之规定。
对甘肃新上菱电梯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400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