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彦和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22352043610Q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安林路与大白线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8
(2024)豫05民终257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1-08
(2022)豫0581民初77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安阳聚发运输有限公司,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公司,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林州市人民法院
3
2020-07-16
(2020)豫0522民初28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徐*
安阳县人民法院
4
2020-03-16
(2020)豫05民终756号
保险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12-10
(2019)豫0527民初75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关*
内黄县人民法院
6
2019-12-10
民间借贷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关*
内黄县法院
7
2019-12-10
(2019)豫0527民初75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关*,杜**
内黄县人民法院
8
2019-05-20
(2019)豫1122民初14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
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临颍县人民法院
9
2019-05-20
(2019)豫1122民初14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张*
临颍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1
2021-06-30
(2021)豫0522执8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刘**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01
2019-12-28
(2019)豫0527民初75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与关*、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3-01
2019-12-28
(2019)豫0527民初75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与关*、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8
2020-12-26
(2020)豫0522执2387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9-30
2020-08-21
(2020)豫0522民初224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658.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7-27
2019-12-05
(2019)豫0522民初5851号
保险纠纷
王**与高**、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118.04元
民事案件
7
2020-06-29
2020-05-19
(2020)豫0527执905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834.00元
执行案件
8
2020-06-29
2020-06-28
(2020)豫0527执905号
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4-16
2020-03-30
(2020)豫05民终756号
保险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王**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7-03
2019-06-21
(2019)豫1122民初14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与蔡**、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917.5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安殷交简罚(2024)第1100062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300元
300.00元
安阳市殷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29
2
豫鹤浚交执法罚字﹝2023﹞20230414001号
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2023年04月06日安阳县顺发物流有限公司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给予罚款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元
浚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