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云姐鲜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孔祥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1CM8DE9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头站乡农贸市场综合楼商服000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3]173号
1.现场笔录,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检查龙江县云姐鲜肉店使用电子计价秤未按规定申请周期计量检定的行为。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龙江县云姐鲜肉店有合法营业资质。
3.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孔祥云身份。
4.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龙江县云姐鲜肉店有合法经营食品资质。
5.询问笔录1份,证明龙江县云姐鲜肉店使用电子计价秤未按规定申请周期计量检定的违法行为。
案件性质:当事人涉嫌使用电子计价秤未按规定申请周期计量检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的规定。
罚款0.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