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连成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3MA40HDGR54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与许南路交叉口向北400米路东9号-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10
(2026)闽01民终4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刘**,何**,冯**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2-09
(2026)闽01民终4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刘**,何**,冯**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1-27
(2026)闽01民终4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冯**,何**,刘**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11-18
(2025)闽0124民初31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冯**,何**,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闽清县人民法院
5
2024-12-11
(2024)豫1322民初72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城县拐河镇辛庄岭村民委员会
李**,耿**,华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方城县人民法院
6
2023-08-04
(2023)浙0212民初89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戴**,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7
2023-03-29
(2023)豫0403民初8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贾**
马**,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潘**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8
2023-03-29
(2023)豫0403民初8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潘**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9
2023-03-29
(2023)豫0403民初8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
潘**,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马**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10
2023-03-29
(2023)豫0403民初8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潘**,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马**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31
2023-02-27
(2023)豫1025民初2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杜**与张**、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071.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27
2022-04-08
(2022)豫0411民初5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1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3-30
2022-02-28
(2022)豫0423民初10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2-10
2021-03-26
(2021)豫0422民初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8046.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1-27
2021-12-09
(2021)豫0403民初49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贾**、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27
2021-12-09
(2021)豫0403民初49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27
2021-12-09
(2021)豫0403民初49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1-27
2021-12-09
(2021)豫0403民初49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卫**、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17
2021-10-09
(2021)豫0403民初382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王**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438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0-15
2021-08-31
(2021)豫1323执8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平交罚字﹝2025﹞第1200025号
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责令改正,处3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5
2
苏通湾执罚决﹝2025﹞23号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罚款40000元
40000.00元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8
3
371725202400129
2024年01月09日 21时3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随官屯高速口对孙俊涛驾驶的豫CS6368(黄色)、豫DH725挂(黄色)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秦余勇(****)、郭季远(****)向孙俊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孙俊涛驾驶车辆豫CS6368(黄色)、豫DH725挂(黄色)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挂车隶属于平顶山市众顺达运输有限公司,2019年05月30日登记注册,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挂车车身与车架全新,与登记注册的时间信息明显不符。经询问,原挂车因长期营运损坏,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24年1月9日在临沂九州挂车厂以旧换新花费2.8万元更换挂车车身与车架,仍使用原挂车的车桥、原挂车大架号LA99FRCC9K0THJ164、车牌号及营运手续,驾驶员无法现场提供挂车合法改装手续。经调查,该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此无异议。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与申辩,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执法照片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