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成魁虎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476952329XH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北兴镇北兴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7
(2025)冀0638民初241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保定乐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雄县人民法院
2
2025-03-31
(2025)冀0638民初241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保定乐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雄县人民法院
3
2025-02-12
(2025)冀0638民初241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保定乐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雄县人民法院
4
2024-12-24
(2024)冀0638民初494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保定乐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雄县人民法院
5
2024-08-22
(2024)粤01民终19739号
劳动争议
彭**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8-13
(2024)粤01民终19739号
劳动争议
彭**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7-19
(2024)粤0114民诉前调5387号
劳动争议
曾**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8
2024-04-19
(2024)粤01民终4188号
劳动争议
幸**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04-12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2908号
劳动争议
彭**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10
2024-04-07
(2024)粤01民终4188号
劳动争议
幸**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10
(2025)冀0638民初241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保定乐承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雄县人民法院
2
2018-08-27
(2018)粤0114民初75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8
2023-02-27
(2022)粤01民终26546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张**、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04
2022-09-26
(2022)粤0114民初11344号
劳动争议
舒**、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04
2022-08-19
(2022)粤0114民初10954号
劳动争议
赵**、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3-22
2022-10-08
(2022)粤0114民初1221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张**、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03-30
2022-03-21
(2021)粤0114执1587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束**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15
2021-11-10
(2021)粤0114民初1658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廖**、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15
2021-08-10
(2021)粤0114民初818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束**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7-20
2021-06-15
(2021)粤0114执恢10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1-01
2020-03-06
(2020)粤0114民初3739号
劳动争议
***与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1-01
2020-03-06
(2020)粤0114民初3739号
劳动争议
李**与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环(花)法罚﹝2026﹞4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PVC防滑垫的生产制造,2008年10月在现址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1.PVC防滑垫生产工艺:原料(树脂粉)-打浆-发泡-裁切-印刷(部分)-丝印(部分)-包装-成品;2.EVA餐垫生产工艺:原料(EVA)-投料-挤出-成型-裁切-打包。主要生产设备有:发泡机3台、印刷机3台、丝印机3台、流延机3台、裁切机8台。主要污染物及治理设施为:发泡车间、印刷车间、丝印车间、流延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发泡车间废气采用静电除油+高温催化燃烧+水喷淋治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印刷车间废气通过水喷淋+干燥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丝印车间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流延车间废气通过水喷淋+干燥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025年9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情形:当事人正常生产,我局委托广东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开展废气采样监测(在流延车间废气检测口对非甲烷总烃开展有组织废气采样监测,在丝印车间、半自动印刷车间、自动印刷车间的废气检测口对总VOCs、苯、甲苯、二甲苯开展有组织废气采样监测,在厂界对臭气浓度开展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52812)结果显示,当事人丝印车间废气检测口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60.6mg/m3、排放速率1.2kg/h,半自动印刷车间废气排放口苯排放浓度2.96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33.7mg/m3,分别超过《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相关印刷类型Ⅱ时段排放限值(即苯排放浓度限值1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限值15mg/m3、排放速率限值0.8kg/h)3.04倍、0.5倍、1.96倍、约1.25倍。当事人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肆仟元整(144000元)
144000.00元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01-27
2
穗花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4号
该公司在厂房A栋3层1处疏散楼梯间摆放杂物,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
现决定给予广州市优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