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老李太太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洪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24574078632H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镇昌盛街合发村一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4〕157号
榆树市老李太太酒业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镇昌盛街合法村一社,经营范围为:白酒生产、灌装、销售;配制酒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生产的大枣枸杞酒(配制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食用酒精、高粱原酒、大枣、枸杞、食用香料。执行标准为GB/T27588-2011。酒精度为40%vol,净含量为1L。依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该白酒标签上未标注其真实属性,构成标签标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违法行为。该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生产大枣枸杞酒30箱,售价50元/箱,货值金额1500元。违法所得为1500元。
当事人于2023年7月11日生产的大枣枸杞酒(配制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食用酒精、高粱原酒、大枣、枸杞、食用香料。执行标准为GB/T27588-2011。酒精度为40%vol,净含量为1L。依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该白酒标签上未标注其真实属性,构成标签标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违法行为。该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生产大枣枸杞酒30箱,售价50元/箱,货值金额1500元。违法所得为1500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一)(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综合裁量作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