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民宇传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贵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922MA0R7XCN4U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朝阳镇白土卜子村中心学校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化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当事人内蒙古民宇传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8月23日登记成立,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查实:该公司2022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分别于2022年7月21日、2024年7月16日、2025年7月4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调查终结仍未补报年报、未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经税务部门协查确认,该企业未进行税务登记;本局两次向登记住所邮寄核查函均被退回,法定代表人电话无法联系,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及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吊销内蒙古民宇传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0.00元
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2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