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犍为红悦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巫志刚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511123MAC0Y3EB1B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537号2幢533号、53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犍市监处罚﹝2025﹞95号
销售失效的产品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韩景纸吸管];2、处以罚款10.20元(大写:拾元贰角)。
10.20元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2
犍市监处罚〔2025〕64号
当事人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537号2幢533号、535号从事经营活动。2025年2月18日,当事人从成都雨欣商贸有限公司以9.9元/袋的价格购进了2袋“韩景纸吸管”后,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该“韩景纸吸管”生产日期:2023年2月15日,保质期:2年,失效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n2025年3月2日,在“韩景纸吸管”失效后,当事人以9.9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了1袋“韩景纸吸管”,销售金额为9.9元,剩余1袋未出售,上述“韩景纸吸管”货值金额为19.8元,因购进价与销售价一致,故无违法所得。\n当事人对上述查明事实无异议。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韩景纸吸管”;\n处以罚款10.20元(大写:拾元贰角)。
10.20元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3
乐犍市监处〔2024〕51112324000198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0.070685万元,罚款0.370685万元
3706.85元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8
4
乐犍市监处〔2024〕51112324000019号
当事人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537号2幢533号、535号从事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等经营活动。2022年10月26日,当事人以148元/瓶的价格从成都市爱玛仕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了1瓶菲卡庄园密语马尔贝克干红葡萄酒(酒精度:13.5%vol,类型:干型,原产国:阿根廷(Argentina),产区:门多萨(Mendoza),原料与辅料:葡萄汁、二氧化硫,生产厂商:葡萄牙苏加比酒业集团(Sogrape Asia Pacific)菲卡庄园(Finca Flichman Winery),生产日期:2013年02月05日,保质期:十年,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储存,经销商:成都市爱玛仕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白路88号315栋1号,净含量:750ml。),该瓶红酒于2023年02月05日超过食品保质期,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9日以零售价298/瓶元对外销售。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298.00元,违法所得298.00元。当事人对上述查明事实无异议。
没收违法所得0.0298万元,罚款0.1000万元
1000.00元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8
5
犍市监处罚﹝2024﹞001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298.00元(大写:贰佰玖拾捌元整); 2.处以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上述罚没款共计1298.00元
1000.00元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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