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鑫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杨公路口腔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爱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803JM7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江岸邻里底商68-69(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卫放罚﹝2024﹞2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放罚〔2024〕29号 案件名称:杭州鑫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杨公路口腔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鑫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杨公路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名称:张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23日执业期间,当事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发后,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6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没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手机“支付宝”“浙里办”扫描本机关提供的二维码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本机关提供缴款单号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7月4日
对杭州鑫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杨公路口腔诊所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600元;
16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07-04
2
杭上卫放罚﹝2023﹞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放罚〔2023〕37号 案件名称:杭州鑫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杨公路口腔诊所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鑫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杨公路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名称:张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为提供放射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2023年8月29日查见当事人于2023年8月28日为患者拍片时,未给患者使用铅颈套用于甲状腺屏蔽防护的行为不符合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另查明你单位医疗废物暂存间无防蝇、防鼠设施。案发后,当事人按要求改正了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8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没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手机“支付宝”“浙里办”扫描本机关提供的二维码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本机关提供缴款单号到杭州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对杭州鑫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杨公路口腔诊所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800元;
8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