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普安县雅鑫购物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强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3MAELWNA7XU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江西坡镇江西坡社区上街组28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安市监处罚[2025]21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5月28日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处进购食盐,共计进购1件50包,进购总金额60.00元,并于2025年6月3日后以1.50元/包的价格在普安县雅鑫购物超市内进行销售。涉案食盐50包,货值柒拾伍元(小写:75.00元)。 1.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用于销售的事实。 2. 执法人员对普安县雅鑫购物超市的经营者李强华所作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 ,证明经营者承认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事实。 3. 普安县雅鑫购物超市经营者李强华的身份证影印件1份 ,证明李强华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4.普安县雅鑫购物超市的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影印件各1份(证据提取单内),证明当事人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市场主体。 5.现场检查照片(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据提取单)一组,证明经营者全程陪同检查的事实。 6.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的普安县雅鑫购物超市行政处罚信息和“贵州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监管信息查询截图各1份,用于证明该店暂无行政处罚信息。 本案对照相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罚款0.007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75.00元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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