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木乃县荷尔么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加孜依拉·艾山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326062080413Y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友谊路吉百汇商贸城二楼6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吉市监处罚〔2025〕85号
经查,当事人吉木乃县荷尔么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均是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的公司,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7月1日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年报补报行政提示公告,以上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补报年度报告、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2025年7月22日本局发布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以上当事人仍未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本局执法人员通过对以上当事人所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以上当事人未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向税务机关征求意见,取得未提出意见建议的回函,向人社局调取缴纳社保情况,发现当事人未缴纳过社保费,向公安局、信访局、法院查询涉案设诉情况,发现当事人不存在涉诉、涉案、破产或股权、群体纠纷情况,证实了上述3家企业符合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
当事人未在核准登记的住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亦未办理歇业、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同时,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这些事实足以说明当事人已连续六个月未从事经营活动,属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及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元
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