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联众燃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绪海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81675403617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绿洲缘小区A型楼三单元一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5
(2023)黔0381民初165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胡**
李*,赤水市联众燃气有限公司
赤水市人民法院
2
2023-08-11
(2023)黔0381民初165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胡**
李*,赤水市联众燃气有限公司
赤水市人民法院
3
2022-06-29
(2022)黔0381民初1600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赤水市联众燃气有限公司
赤水市金福酒店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
赤水市人民法院
4
2022-06-24
(2022)黔0381民初1600号
供用气合同纠纷
赤水市联众燃气有限公司
赤水市金福酒店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
赤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0-20
2016-10-24
(2016)最高法民申2218号
合同纠纷
王**、蒙**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10-20
2016-10-24
(2016)最高法民申2218号
合同纠纷
王**、蒙**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5-01-30
2015-01-30
(2014)渝高法民终字第00206号
合同纠纷
蒙**、王**与重庆华洲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嘉阳出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赤综执01字第52号
当事人作为燃气经营者与重庆鑫雄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赤水分公司签订《经营区域用户天然起入户安检承包协议》,将经营区域内入户安检任务承包给重庆鑫雄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赤水分公司进行。2024年7月,安检员江某某到赤水市文华街道廉住房B区(小地名蚕桑局B区)9栋201室业主骆某某家中入户安检,发现该户存在“灶下使用非波纹管、老化或者弯折”的安全隐患,下达了《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份,要求业主在2024年7月14日前自行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将作停气处理。随后江某某复查时因住户不在家,电话联系没联系上,未按时进行复查。江某某将安全隐患交到重庆鑫雄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赤水分公司资料员霍某处,由霍某将安全隐患汇总台账报给当事人。2024年8月6日,霍某某将2024年7月纸质隐患处理回执单交给赤水市联众燃气有限公司安全员黄某,同时通过微信发送2024年7月电子入户安检汇总表给黄某,2024年7月纸质隐患处理回执单上写明“小区:蚕桑局B,地址9-1-201,姓名:骆某某,电话:13765954030,隐患原因:灶下软管,处理结果:未接,时间:2024.7.7”,同时,2024年7月纸质隐患处理回执单写明,安检员共在赤水市文华街道廉住房B区(小地名蚕桑局B区)入户安检发现存在隐患134户,处理结果为“已整改”的23户,剩余111户均标注为“未整改”“未接”等。当事人没有对上述用户隐患未整改的问题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安排,也未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在燃气经营过程中,燃气安全隐患未闭环管理,管理上存在缺陷。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