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竹园董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国喜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82MA404XPA7N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长葛市董村竹园董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29
(2021)豫1082民初2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河南惠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长葛市竹园董加油站,王**
长葛市人民法院
2
2019-02-21
(2019)豫1002民初4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长葛市竹园董加油站,苗**,王**,马*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17
2021-07-16
(2021)豫1082民初2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王**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03
2021-10-25
(2021)豫10民终32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慧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李*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02
2021-07-31
(2021)豫1002执9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郑州市商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9-21
2019-02-26
(2019)豫1002民初451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与长葛市竹园董加油站、长葛市瑞鑫废旧金属收购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51109.5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1-09
2017-03-27
(2016)豫1002行初1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长葛市竹园董加油站与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许税稽罚﹝2024﹞12号
其他违法。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1年第5号)第三条“违反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规定的行为”第15项“偷税(纳税人)”“较重情形”“有偷税违法行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被查期间应纳税额不超过10%,且没有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主动全额补缴应纳税款的。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违法行为处以偷税税款百分之六十即386527.63元的罚款。
386527.63元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11-25
2
许市监处罚﹝2024﹞0171号
销售不合格0号柴油
1.没收违法所得2190元; 2.给予货值金额2倍罚款89891.84元。
89891.84元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