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升远 | 注册资本:2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91797151403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满世尚都商业楼三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2
(2025)内01民终145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京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10
(2025)内0602民初808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华友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9
(2024)内0102民初12377号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林**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8-27
(2024)内0102民初2834号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林**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07-30
(2024)内0102民初56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漠尼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7-22
(2024)内0302民初29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7
2024-07-08
(2024)内0102民初56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王**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8
2024-05-08
(2024)内0102民初2834号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林**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12-18
(2023)内0102民初110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深圳神盾卫民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3-07-19
(2023)内0102民初4145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北京新兴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25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内蒙古京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3-11
(2023)内0105民初133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中北电力(内蒙古)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3
2024-01-08
(2023)内0105民初133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中北电力(内蒙古)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4
2023-03-21
(2022)内0102民初41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山东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5
2022-11-15
(2022)内0102民初41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山东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8
2024-06-05
(2023)内2201民初6284号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3630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12-27
2024-12-11
(2024)内0203民初90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包头市路通贸易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9-25
2023-09-18
(2023)内0102民初8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区分局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148.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7-18
2023-06-20
(2023)内01民终3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3-07-13
2023-06-26
(2023)内01民终33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内蒙古罄宇肇建商贸有限公司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568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2-11-20
2020-12-19
(2020)鲁0281民初72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青岛润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5-18
2020-11-12
(2020)内0105民初76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与扎赉诺尔区第三街道办事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开市监处罚〔2025〕35号
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属营利性企业,共提供三项服务,一是通过与赛罕区医院,后与清水河中蒙医院合作,利用电子平台提供驾驶员体检服务(收费标准为25元/每人),当事人属于非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平台,体检服务本质上由医院提供;二是设备使用服务(收费标准为40元/每人),三是照相服务(收费标准为15元/每人每份)。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机动车驾驶员身体健康检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3〕289号)一、“现行的机动车驾驶员身体健康检查收费标准应按照自治区计委、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全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计费字〔2004〕144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关于明确我区机动车驾驶员健康体检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7〕405号)规定的体检项目逐项收取”和《关于规范调整全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4〕1443号),由合作医院提供的驾驶员体检服务,收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当事人提供的设备使用服务不属政府指导价,应为市场调节价,其将体检服务和设备使用服务统一标为驾驶员体检机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每人),该内容会使消费者在使用该服务及缴费过程中,误认为设备服务费是需要政府审批缴费标准的体检基本服务项目,定价机关仍是政府发改部门。故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
同时当事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时,是利用政府公信力,侵害消费者对所购买服务真实信息了解的知情权,其因价格欺诈获得的不是“违法利润”,而是获得了更多的交易机会,所以没有固定公式对其计算违法所得。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当事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应按无违法所得论处,故无违法所得。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