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金鑫宾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花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2MA6PD0FG8Q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民航路惠祥商贸街F幢125、12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砚处罚〔2024〕96号
2024年8月19日,当事人摆放在店内货架上销售超过保质期7个品种7个批次共计14包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进销货台账及相关购销凭据,不能查实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的具体数量。以当事人供述的销售价格计算,现场查获的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98.00元。
当事人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定期检查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砚山县江那镇民航路惠祥商贸街F幢125、126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数量7个品种7个批次共计14包,货值金额98.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7个品种7个批次共计14包食品[详见财物清单(砚市监物〔2024〕11-44号)];
2.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