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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于浩蔬菜批发摊位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03MA1816LB12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四平市铁东区解放路北一经街3317号1层101(万邦批发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四市监处罚[2023]66号
2022年10月8日四平市四平市铁东区于浩蔬菜批发摊位批发给四平市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亿超市鑫三隆店芹菜8公斤,该批芹菜是从辽宁省昌图县平安堡镇十里村宋健(身份证号:211224198607238719)处购进,购进数量为8公斤,购进价格为每公斤2.00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2.00元,货值金额16元,违法所得0元。     该批次芹菜经抽检,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四平市铁东区于浩蔬菜批发摊位批发给四平市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亿超市鑫三隆店的芹菜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月6日,经领导批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经销的涉案芹菜进行检查、调查,未采取强制措施。 经核查,2022年10月8日四平市四平市铁东区于浩蔬菜批发摊位批发给四平市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亿超市鑫三隆店芹菜8公斤,该批芹菜是从辽宁省昌图县平安堡镇十里村宋健处购进,购进数量为8公斤,购进价格为每公斤2.00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2.00元,货值金额16元,违法所得0元。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方资质和进货凭证,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0.00元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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