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东山镇砖桥墟场阳光购物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包凤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23MA4L8K845Q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华容县东山镇洪山头居委会砖桥墟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华市监处罚[2024]297号
当事人于2010年5月2日取得营业执照后,至今在华容县东山镇洪山头居委会砖桥墟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烟花爆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玩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水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10月20日,当事人从华容县其友炒货店(送货上门),以40元/包的价格,购进标有“陈记炒货”字样的葵花籽、花生各4包,购进金额合计320元。上述4包“陈记炒货”葵花籽、4包“陈记炒货”花生购进后,均存放在当事人店内进行销售,销售价格55元/包。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陈记炒货”葵花籽、“陈记炒货”花生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2024年10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华容县东山镇洪山头居委会砖桥墟场进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时,在当事人店内,发现待销的4包葵花籽包装袋上仅标有:“陈记炒货 香瓜子 花生”字样,未标明: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包花生的包装袋上仅标有:“陈记炒货 香瓜子 花生 电话:4135611 13135305829 联系人:陈其友”字样;未标明: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据当事人陈述,至2024年10月25日我所到当事人处进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时止,因尚未有消费者到当事人处购买上述2种预包装食品,故上述2种的食品销售额0元。由于当事人经营的4包“陈记炒货”葵花籽的销售价值220元、4包“陈记炒货”花生的销售价值220元,销售价值合计440元;且当事人未建立财务账目,因此我所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440元;违法所得0元。在本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
1.警告;
2.没收扣押的4包“陈记炒货”葵花籽、4包“陈记炒货”花生;
3.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