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海英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32253470X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大桥街道办事处土塘村委聂家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28
(2019)赣0982民初9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樟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樟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30
2019-08-13
(2019)赣0982执102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樟树市盛鑫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西樟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8-30
2019-05-15
(2019)赣0982执1026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樟树市盛鑫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西樟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443320.2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企处罚〔2025〕36号
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至案发时止,多次联系,均没有联系上。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9-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