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双呈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01MAAK3YE28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922县道交毛尖大道西段北侧、绿茵湖大道交毛尖大道西段南侧黔农农产品批发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南市监食罚[2024]45号
经查实:1.2024年5月6日至5月9日,当事人经营了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辣椒(螺丝椒)”。
2.当事人于2024年5月6日从贵阳石板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名叫石银宝的流动摊贩处购进上述“辣椒(螺丝椒)”5件(25斤/件),购进价格是55元/件(2.2元/斤),至2024年5月9日,上述“辣椒(螺丝椒)”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是2.6元/斤。
上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螺丝椒)”货值金额共计325元,违法所得50元。
另查实:1.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辣椒(螺丝椒)”时查验索要了供货商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查是否有腐败变质情况,验收合格后才购进销售。
2.案发后,当事人认真主动进行整改,积极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在购进上述“辣椒(螺丝椒)”后未添加任何物质,出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因不在当事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组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性。
证据组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冯伟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证据组三:《检验报告》(No:SC10103240106777JD1)、销售票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事实。
证据组四:涉案食用农产品“辣椒(螺丝椒)”的供货商身份证复印件、快检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
证据组五: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的事实。
2024年7月12日,本案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取得的证据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冯伟的陈述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