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老城乡宏祥副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6N023J9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老城乡老城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4〕26号
2024年1月16日,本局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获当事人经营以下超过保质期食品:
1.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7日,以5.5元/把的价格从元谋南元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北极雪农家鸡蛋挂面20把,外包装标注:“生产者(委托单位):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B)(金沙河集团),产品执行标准号:Q/JSH0012S,生产日期和批准号:20221113 15:46 1505AHB,保质期:1年,净含量:一千克”,在保质期内以7元/把的价格销售了19把,剩余1把已超过保质期仍摆放在该店食品货柜上销售被查获;
2.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7日,以5元/把的价格从元谋南元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金沙河麦香原味挂面20把,外包装标注“生产者(委托单位):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B)(金沙河集团),净含量:800克,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和批准号:20221113 21:20 1508AHB”,在保质期内以6元/把的价格销售了19把,剩余1把已超过保质期仍摆放在该店食品货柜上销售被查获。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13元,未获得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北极雪农家鸡蛋挂面1把、金沙河麦香原味挂面1把;
2.处以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