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珍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万荣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3MA5L4DX533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防城区那良镇里火边贸互市区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防区市监处罚〔2023〕87号
经查明:当事人防城港珍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4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企业住所在防城区那良镇里火边贸互市区3号。当事人防城港珍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自2017年成立以来至2021年度连续五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办理注销登记。2023年3月28日,我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情况是我局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门口未发现悬挂有“防城港珍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招牌 ,往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虽能拨通当事人登记注册档案上的联系电话,告知当事人要做年报或办理注销,但当事人历年来从未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防城港珍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防城港珍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元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0-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