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萍聚卤味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金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9007MABKYDRM8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双河市91团迎宾路1号楼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师市监处罚〔2025〕86号
当事人双河市萍聚卤味坊的经营者孙金华,于2021年5月6日在双河市乐鲜果蔬店购入了1袋名为红曲红的食品添加剂(净含量为:200克,生产日期:20200921,保质期:二年)和1袋名为食用小苏打食品添加剂(净含量:250克,生产日期:20200911,保质期:12个月),红曲红用于给卤肉上色使用,食用小苏打仅用于洗碗使用,未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当事人自述该店2022年开始未使用该添加剂制作食品。因孙金华疏于检查,至2025年7月18日上述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仍在热食类食品制售操作间的储藏柜内,当事人构成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的行为,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红曲红购进价格为每袋38元,以现场剩余的1袋红曲红计算货值金额为38元。当事人在添加剂过期后,未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