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勇心 | 注册资本:12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556508520B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及绿带以南、前进道及绿带以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5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3
2025-07-29
合同纠纷
天津海事法院
4
2025-07-11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5
2025-07-0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6
2025-06-30
劳动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7
2025-04-21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8
2025-03-27
劳动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9
2025-03-27
劳动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10
2025-03-27
劳动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18
(2025)沪74执恢4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上海金融法院
2
2022-04-14
(2022)津01民初2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2
2023-07-31
(2023)津03民终64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30
2023-05-06
(2023)津72执167号
海事海商纠纷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1-30
2023-05-06
(2023)津72执168号
海事海商纠纷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1-30
2023-06-19
(2023)津72执166号之一
合同纠纷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8-24
2023-08-02
(2023)沪74民初349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方能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7-29
2022-12-28
(2022)津03执767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07-29
2023-06-02
(2023)津0104执16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夏**、天津市博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3-06-30
2023-05-22
(2023)津0103民初97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边*、天津江胜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519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3-06-30
2023-06-06
(2023)津0103民初9722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边*、天津江胜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519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3-06-30
2023-06-07
(2023)津0103执保1085号
申请保全案件,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特殊程序
边*、天津江胜集团有限公司等申请保全案件、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519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港航)罚〔2025〕04001号
2025年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T109储罐未办理浮盘落底作业审批手续开展浮盘落底作业,未严格执行《浮盘落底管控制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该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经调查,当事人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事实成立。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2025-04-03
2
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1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给予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五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7-22
3
津港航大港罚﹝2023﹞011号
2023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天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督察情况督办单》(编号〔2023〕第085号),反映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不到位,单位防火巡查不到位、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不到位、公司对聘请的消防维保检测单位工作情况疏于管理、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的隐患问题等问题隐患。经现场核查,督办单中反映的问题隐患属实。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事实成立。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与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45000.00元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2023-10-13
4
(津)规资执(海洋)处罚字﹝2023﹞第001号
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六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陆拾捌万捌仟柒佰壹拾贰元捌角柒分
688712.87元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07-11
5
津港航大港罚﹝2023﹞005号
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报告校准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无最新的检测报告。经调查取证,天津泰奥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未在2023年1月19日前对现场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定期检测,当事人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违法事实成立。
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9年第34号)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决定给与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
20000.00元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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