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6MA37W3TC4A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镇栗桥村周家组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4
(2025)赣0981民初916号
追偿权纠纷
丰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邓**,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2
2025-02-13
(2025)赣0981民初4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夏**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邓**
丰城市人民法院
3
2025-02-13
(2025)赣0981民初4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邓**
丰城市人民法院
4
2025-02-13
(2025)赣0981民初6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邓**,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5
2025-02-12
(2025)赣0981民初5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邓**,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6
2025-02-12
(2025)赣0981民初4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邹**
邓**,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7
2025-01-26
(2025)赣0981民初4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邓**
丰城市人民法院
8
2025-01-26
(2025)赣0981民初4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黎*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邓**
丰城市人民法院
9
2025-01-26
(2025)赣0981民初4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邓**,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10
2025-01-22
(2025)赣0981民初2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邹**
邓**,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31
2021-12-27
(2021)湘0203民初765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株洲棒棒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罗**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272.21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18
2021-04-25
(2021)赣1130民初5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汪**、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4747.12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28
2020-05-28
(2020)赣1125民初3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封**等与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4371.46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24
2019-11-08
(2019)赣1130民初12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汪**、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2666.1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5﹞2137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01日23时52分,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9K221+290双向检查时发现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江山市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915.00元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1
2
衢路政罚﹝2025﹞3048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7日11时14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K418+680开化方向检查时发现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511.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3
金路政罚﹝2025﹞50100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3日09时23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苏八线2K十800m检查时发现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4
4
嵊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289号
当事人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长乐镇汉溪湾附近的空地上实施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6000.00元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6
5
衢路政罚﹝2025﹞3031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1月14日14时32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3(上红线)常山、球川方向K12+300检查时发现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弋阳县鼎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667.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