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恒鑫创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林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BNC47U46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城西工业园区(宏鑫石材有限公司)8区2丘12幢1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奇市监处罚〔2023〕152号
2023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恒鑫创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三台起重机,一台叉车进行检查,该叉车为一台合力牌叉车,出厂编号为020300X6252,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叉车的检验报告;三台起重机为一台门式起重机,产品编号为23030061,两台横梁式起重机(无出场资料),当事人也无法提供此三台起重机的报告。现场检查时该叉车正在使用,起重机下方摆放着各种零件。 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成立,于2023年6月21日在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2023年8月初开始,公司陆续将生产设备搬入现在的厂区,起重机用来吊装设备,叉车用来辅助起重机工作。2023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的一台出厂编号为030200X6252号叉车,一台门式起重机(产品编号为23030061),两台横梁式起重机(无出厂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设备的检验报告,并且还未办理使用登记。现场检查时该叉车正在使用,起重机下方摆放着各种零件。当事人的行为属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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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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