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玉洁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寇新龙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23MA7756YE08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尉犁县养殖小区六号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31
2022-01-29
(2021)新2823执9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等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税稽罚〔2025〕88号
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你单位2016年至2017年共开具正数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419份,货物名称为籽棉,金额合计29866494.50元,进项税额合计3285314.40元,价税合计33151808.90元。
经检查人员实地走访调查,你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共涉及农户13人(包括郑*毓)。杜*征、王*涛等4人在询问笔录均表示不知道你单位,也未向你单位销售过籽棉;赵*祥等9人提供《自述材料》,均表示未向你单位销售过籽棉,也未收到过籽棉款;检查人员从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上调取郑*毓自身交售棉花的信息,交售信息显示其自身棉花也未交售给你单位。郑*毓在询问笔录中陈述,假借农户身份信息开票就是为了营造有真实业务的假象。
综上,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证实你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其开具的41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系虚开。
(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单位2018年2月取得尉犁县**棉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应税劳务名称为加工皮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556622.20元,税额94625.80元,价税合计651248.00元。
经检查人员调取你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金流水情况,结合郑*毓等人陈述,查明,郑*毓同时也是尉犁县**棉业的实际控制人,你单位与尉犁县**棉业以加工籽棉为由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到尉犁县**棉业对公账户,尉犁县**棉业转王*霞个人账户。郑*毓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你单位与尉犁县**棉业之间为虚假业务,王*霞的个人账户系受票单位指定的回款账户。
检查人员通过对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国家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尉犁县供电公司开展的第三方调查取证,查明你单位未在尉犁县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无社会保险缴费信息、无电费记录、无电费缴费记录;通过向你单位所在社区(尉犁县尉犁镇文化社区)询问你单位的相关情况,查明在房屋排查及安全生产督导期间你单位处于大门紧闭状态;通过在社区干部见证下,实地调查你单位的经营地址,发现厂房内无棉花加工设备,无生产经营迹象;通过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按时提供委托加工业务证明材料,你单位提供情况说明,说明从营业之日起,未曾委托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过籽棉业
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57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