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萧山蜀惠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国强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067862967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15
2017-03-22
(2017)浙民终3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章*与周*、杭州萧山蜀惠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6-12-01
2016-12-01
(2015)浙杭知初字第120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章*与周*、杭州萧山蜀惠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5﹞1006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根据案件移送函(杭余市监案移〔2025〕农0409号),2025年01月02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浔某某食品店销售的开口松子(油炸类)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开口松子是当事人生产的。2025年04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开口松子,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浙江某某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510900257)。经调查核实,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开口松子是当事人于2024年10月8日生产的,生产数量为50kg,生产成本为75.64元/kg。2024年10月11日,当事人将上述批次开口松子销售给杭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数量为50kg,销售价格为82元/kg,销售额为4100元。综上,当事人违法经营货值金额为4100元,违法所得为318元。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及时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并积极进行整改。<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所得金额较小,根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符合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318元;二、罚款1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所得金额较小,根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符合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318元;二、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