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水市广盛大药房北门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凯注册资本:2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81MA4F33JT0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大邦路十八栋负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5〕606号
经查,当事人在药品购销方面存在以下明确事实:在药品购进环节,自2022年7月26日-2023年9月19日期间,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购药种类和数量、微信转账结算、物流发货接收的方式,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微信名为“诚信共赢”处购进药品。期间各次交易记录为:2022年7月26日转账950元购进“维D36粒”50盒×19元/盒;2022年9月12日转账950元购进“维D36粒”50盒×19元/盒;2022年12月14日转账2080元购进“鱼腥草合剂”40盒×22元/盒和“四季抗病毒胶囊”48盒×25元/盒;2023年7月11日转账900元购进“维D36粒”50盒×18元/盒;2023年9月19日转账975元购进“星鲨36粒”50盒×19.5元/盒,期间在2022年12月24日有一笔100元的退回款项。经核算,该期间内当事人购进药品的货值总金额为5755元。在药品销售环节,当事人将上述购进的货值金额为5755元的药品,在自己经营的店铺内销售给前来购药的顾客。其中“维D(星鲨)36粒”销售单价20元/盒,小计4000元;“鱼腥草合剂”销售单价25元/盒,小计1000元;“四季抗病毒胶囊”销售单价32元/盒,小计1408元。经核算,违法所得总金额为640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408.00元; 2、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共计16408.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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