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康东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德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563443964R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灵溪路404号4栋车间四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30
(2020)皖0403民初2018号
合同纠纷
合肥康东商贸有限公司
淮南新街口百货有限公司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税稽罚﹝2023﹞23号
其他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对你单位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款项,未计公司账,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定性为偷税,处偷税数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其中,对你单位2015~2021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其中法定申报期限内主动申报的收入,因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而应补缴的税款不定性为偷税。经计算,对你单位实际处罚金额分别为:2015~2021年增值税3532191.9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7253.69元、印花税11786.21元、企业所得税113916.18元,合计罚款3905148.03元。
3905148.03元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10-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