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云岩万英伟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英伟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3MA6ERUBW1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三桥综合批发市场北区6-7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2023]10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当事人于2022年5月20日从确山县卢俊亚种植专业合作社购进“散装红皮花生米”,进货价是12.3元1千克,共进货25千克,销售价为12.5元1千克,销售了25千克,货值金额为312.5元,违法所得为312.5元。当事人仅可以提供进货单据及供应方资质,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亦未对所进购的食用农产品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因当事人未做销售台账,我局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未取得相悖证据,遂对当事人的笔录予以采信。以上食品已销售完毕,无库存。当事人在进购食用农产品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案件移送函》等资料一份,证明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贵阳乌当欧佳玛购物中心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线索移送到我局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检查照片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8日到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现场检查的情况。
证据(三):万英伟于2023年4月3日到我局接受调查的《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事实。
证据(四):万英伟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经营者万英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身份、经营性质及经营者万英伟的身份情况。
证据(五):万英伟提供的供货方确山县卢俊亚种植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卢俊亚身份证扫描件一份、进货单据复印件一份,证明万英伟的进货来源与供货方资质情况。
证据(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图片一份,证明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查到当事人有过被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
证据(七):万英伟提供的整改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认真改正的态度和当事人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警告#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