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胜山梁炳淦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炳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90G6T8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永兴一路88号(慈溪农贸城9号楼蔬菜交易区副食5、6、7、8号)(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7
(2022)浙0282民初682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嘉兴市东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慈溪市胜山梁炳淦食品店,慈溪市周巷建芳食品店,慈溪市周巷王新苗食品商行,慈溪市绿波茶庄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0-09-02
(2020)浙0282民初54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白沙路志旺食品店
宁波杭州湾新区景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06
2020-09-02
(2020)浙0282民初54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白沙路志旺食品店与宁波杭州湾新区景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3〕778号
当事人于2023年04月14日从余姚市隆成食品商行购进洪湖外婆牌泡藕带共20件,每件20袋,共计400袋,进价为5.1元/袋,销售价7.5元/袋。2023年05月23日本局对该批次洪湖外婆牌泡藕带抽检,抽取数量9袋,其中备样3袋,以上共计违法经营额3000元,违法所得960元。
另查明:1.2023年06月25日,本局收到宁波市产品食品质 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J202306601,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04月14日购进销售的洪湖外婆牌泡藕带(酸辣味)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06月2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未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现场已无抽样同批次洪湖外婆牌泡藕带。
2.当事人从余姚市隆成食品商行处购买洪湖外婆牌泡藕带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销售订单(记载了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者名称、进货日期等内容)及其经营资质材料。当事人在接到检验报告之前对该洪湖外婆牌泡藕带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不知情,且未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未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也无其他消费纠纷。
3.本局已将以上违法线索发函告知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生产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