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月希注册资本:1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7907054934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6号欧街数码大厦A栋11-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24
(2021)渝0105民初127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
赖**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11
2021-07-21
(2021)渝0105民初127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与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6号
2025 年 1 月 21 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 42 号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你单位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一分区防火卷帘损坏,五分区机械排烟口未测试成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5〕第 JB0046号),责令该单位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月21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你单位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一分区防火卷帘损坏,五分区机械排烟口未测试成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5〕第JB0046号),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4月7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JB023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5〕第JB0046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2-28
2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430号
2023 年 10 月 26 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 号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北部汽配市场负一层部分防火卷帘变形,无法降到底。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 JB1104号),责令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前改正,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10月26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部汽配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北部汽配市场负一层部分防火卷帘变形,无法降到底。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1104号),责令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前改正,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373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1104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北部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