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洁 |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21MA18YB6MX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杏山镇新农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04
2019-11-12
(2019)黑02民终237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龙江丰源畜牧有限公司、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环罚﹝2024﹞19号
龙江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8月1日,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龙江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2024年4月新建两台4蒸吨生物质锅炉,已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用于猪舍取暖,两台4蒸吨生物质锅炉为二手锅炉,出厂日期分别为2017年9月、2018年6月,总投资额为29.6万元,还未使用,未进行环评审批。你单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91项规定,你单位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建设地点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区划、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进程处于调试阶段、未使用,情节严重、初次违法,后果轻微。
296000.00元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