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马连道茶城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傅永利注册资本:31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0699122043C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环球金融中心1幢2807(入驻太原市世路行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第00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6
2020-10-22
(2020)晋01执504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山西马连道茶城有限公司、山西鑫启祥贸易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325656.77元
执行案件
2
2019-01-02
2018-08-28
(2018)晋0106财保268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山西马连道茶城有限公司、傅**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3119743.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晋处罚〔2026〕123号
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列入异常名录未改正,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涉嫌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6-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