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伟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68733353XJ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橘路450号1层-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崇处﹝2024﹞302024000003号
经查,当事人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月4日,从上海予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采购散装猪血用于销售,采购单价为10元/千克,销售单价为12元/千克。其中2024年1月1日的采购数量为4.9千克、2024年1月2日的采购数量为5.05千克、2024年1月3日的采购数量为4.75千克、2024年1月4日的采购数量为4.8千克。当事人在采购涉案散装猪血时未索取并留存涉案猪血的供货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现已查明:采购自上海予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的涉案猪血为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5日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已对上述违法行为,完成整改。
罚款0.500000万元,警告,没收违法食品、食品添加剂
5000.00元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1
2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583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按照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下,以18元/公斤的价格购进5.8公斤鳊鱼,总价104.4元。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在其经营场所以22元/公斤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鳊鱼,全部售完,经营额127.6元。2023年9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上海众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鳊鱼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10月16日,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了上述鳊鱼的检验报告,上述鳊鱼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100μg/kg,实测值249μg/kg)。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使其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案发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0日对涉案鳊鱼进行公告召回,对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社会危害性较小。至案发,当事人涉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27.6元,违法所得127.6元。另查:2023年10月20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一份整改报告,承诺在之后的经营过程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积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向供货商索取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和销售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规范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0.012760万元,罚款0.300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3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