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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戎灵勇注册资本:777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AH32E8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海甸戎村甸山南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5
(2025)浙0111民初11624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余杭区乔司全栋建筑机械租赁服务部
虹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
2022-10-26
(2022)浙0282民初965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母**
宁波灵勇建设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379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7日,在年产3000万个自动化饮水与喂养设备生产线项目(1#厂房)施工过程中,存在井架缆风绳设置不规范,采用螺蚊钢搭接;搅拌机防护罩缺少,手柄未使用绝缘保护;移动操作平台未按方案搭设,扶手高度不足,刹车缺少上人通道无,并采用简易吊装设备;通道防护棚宽度不足;楼梯间操作架立杆未落地;楼梯临边防护移除过早的问题,未立即停止及消除隐患,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当事人作出并送达了编号为慈住建安质监(2023)停字第130号的《停工整改通知单》,要求当事人整改。2023年12月14日,经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查确认,当事人已经整改到位。另查明,当事人**2024年1月31日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过,但本案违法时间在该处罚时间之前,不算既往处罚史。当事人**勇建设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工业路XX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户名: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
17500.00元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27
2
甬慈龙罚决字﹝2024﹞第000003号
2023年11月16日,宁波灵勇建设有限公司在年产300万套高效节能LED灯生产线项目(1#厂房、2#厂房、3#厂房)施工时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现场存在现场电焊机未装芯片,承重支模架扫地杆未每跨纵、横设置,拆模时未设置警戒线,架子工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等问题,未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问题,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并送达了编号为慈住建安质监(2023)停字第2*4号的《停工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2023年12月25日,经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查确认,宁波灵勇建设有限公司已经整改到位。当事人**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户名: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
17500.00元
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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