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萍乡市荣香园食品加工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嵘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205884939XH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长潭村金子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安市监处罚﹝2025﹞77号
2025年6月17日我局收到举报人崔京生发来邮件,举报当事人生产的“桂花糕”未反映真实属性。经查:当事人共代生产销售涉案商品约10件,每件60元,共计货款600元。因只是熟人代加工,数量不多,除去成本500多,加上人工设备费用,并未有利润。且未发现还有涉案商品的存货。当事人提供了委托生产加工方相关证照及用于生产销售涉案商品的食品添加剂-糖桂花花酱销售商相关证照。并于2025年6月20日对涉案商品作出及时召回。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2
萍安市监食处罚〔2024〕0603号
2024年3月9日,我局接到你(单位)生产的葱香鸡蛋酥(上 糖浆类糕点)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FJ2402122,经抽样检验,酸 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 点、面包》,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本局认为,你(单位)经营不合格的葱香鸡蛋酥(上糖浆类糕点),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 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 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
0.00元
萍乡市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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