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青苹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天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4A4UF10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潜江市张金镇齐力路4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17
2018-12-07
(2018)鄂9005行初67号
潜江市青苹果超市与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潜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19-04-26
2019-03-12
(2019)鄂96行终11号
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
潜江市青苹果超市、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5〕21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潜江市青苹果超市于2011年10月7日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在潜江市张金镇齐力路40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024年10月8日,当事人以17元/盒的价格从荆州俊瑶商贸有限公司购进8盒农家土鸡蛋,每盒15枚,进价金额合计为136元。该批次农家土鸡蛋均为2024年10月6日生产,保质期为45天。2024年12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还摆放有2盒农家土鸡蛋。执法人员现场调取当事人进销货记录,发现2024年10月6日至案发,当事人以19.9元/盒的价格共销售6盒,销售额总计119.4元,其中5盒为过期食品销售,过期食品销售利润为14.5元。因当事人以19.9元/盒的价格销售5盒上述过期鸡蛋,货架上还有2盒未销售,所以当事人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39.3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因当事人货值金额为139.3元,不足一万元,且违法所得为14.5元。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5元。
1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