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巴燕高原红花儿茶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金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0224MABRP5212Q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建设路西16-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化隆市监罚字〔2024〕1号
罗金姐于2022年7月20日办理营化隆业执照,字号名称“化隆巴燕高原红花儿茶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30224MABRP5212Q,经营者:罗金姐,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食品销售,歌舞娱乐活动;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建设路西16-3号。2023年1月至6月30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罗金姐的营业执照未参加年审
1、责令整改;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元)。
500.00元
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2
化市监罚字〔2024〕1号
其他个体工商户违法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1、责令整改;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元 )。
500.00元
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3
巴燕市场监管所市监罚字〔2024〕1号
其他个体工商户违法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未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送年报的
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整改;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元)
500.00元
巴燕市场监管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