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旺鲜生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胜先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407MABUNLLW2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6委龙苑逸居商服建设项目000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市监处罚〔2025〕34号
经查,当事人鹤岗市兴山区旺鲜生食品超市2025年6月7日从鹤岗市兴安区小赫精品蔬菜批发厅(该单位2025年6月9日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更名为鹤岗市兴安区亓新国蔬菜批发店,经营者均为亓新国)采购了姜20公斤,采购价格为12元每公斤,销售价格为13.96元每公斤。现场检查时已售光。当事人作为销售单位,索要了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产品可以溯源,调查认定的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之情形。
当事人鹤岗市兴山区旺鲜生食品超市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能够如实说明情况;在采购不合格批次食品时时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尽到进货查验义务,产品可以溯源。调查认定的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之情形。
0.00元
-
2025-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