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黄马金水产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马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21MA3050P92K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212号(关帝庙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霞市监处罚〔2023〕1016号
2022年10月13日,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霞浦县樟雄水产品摊(经营者:李樟雄)经营的梭子蟹样品进行抽样检验。2022年11月8日,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认定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于2022年11月10日决定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于当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调查期间,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提取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明:1.当事人声称于2022年10月12日晚上从海滨市场对面的周长霖活鲜批发市场处以50元/kg的单价购买了22.5kg梭子蟹,并置于当事人在关帝庙农贸市场的水产品摊位上以70元/kg的价格销售,除被抽检的3kg梭子蟹,剩余的梭子蟹也在当天全部售出。
2.同日,本局委托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到当事人处对上述梭子蟹进行抽样检验。2022年11月8日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DC22350900372230862),测定镉(以 Cd 计)项目实测值为0.80mg/kg,认定上述梭子蟹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指标为≤0.5mg/kg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和检验结论等事项均无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案发后当事人通过公告召回上述不合格梭子蟹,但未能召回。
上述批次梭子蟹的抽样检验方式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检验,样品数量为3kg备样数量为1.5kg,单价为70元/kg。本案货值金额210元,违法所得为60元。
关于上述经营情况,当事人陈述上述批次梭子蟹购于海滨市场对面的周长霖活鲜批发市场处,但仅能提供供货商周长霖的店铺地址,无法提供进货的进货票据、交易记录和供货商周长霖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无法证实当事人2022年10月12日的进货情况。2023年1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周长霖进行询问调查,周长霖认为当事人平时也有从他人处进货,无法证实被抽检批次梭子蟹即是从周长霖处购进。
警告|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5000.00元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